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
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泰柯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
柯”、“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
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
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交易
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交
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