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5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贾晓燕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上市
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得
兼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为规范公司任职与履职安排,
贾晓燕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去上述职务后,贾晓燕女士仍继续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
其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贾晓燕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财
务总监职务的交接工作,其辞去财务总监职务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
进行。
公司董事会对贾晓燕女士担任财务总监期间的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以及为
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的谢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贾晓燕女士通过吉安嘉威永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5,6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78%。贾晓燕女士不存在
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肖如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肖如意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肖如意简历
肖如意,男,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2 年至 2019 年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分所历任审计员至高级项目经理;2019 年至 2021 年在江西泽发光电有限公
司任上市办负责人;2021 年至今,任公司财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如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
定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