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4 证券简称:东睦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6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临时补流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 补流期限:自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6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会同意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富驰”)及连云港富驰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富驰”)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东睦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808号)
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20,994,35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51元,共计募
集资金人民币514,571,690.0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2,215,605.62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56,084.45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由中金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
健字〔2026〕334号)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有效防范风险,公司及下属公司依照规定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中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2026-083。
发行名称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51,457.1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0,235.61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6 年 9 月 21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日
不适用
期及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份实际募集的配套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具体调
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总投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事项名称 调整金额
号 额 金额(调整前) 金额(调整后)
高强轻质 MIM 零件及模组生
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
合计 51,555.05 51,457.17 -1,221.56 50,235.61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
息,公告编号:2026-08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6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50,688.71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募投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支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 15,355.05 0
高强轻质 MIM 零件及模组生
产线技术改造及增产项目
合计 50,235.61 0
说明:上表中“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2026年10
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垫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垫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1,799.32万元,其
中:拟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21,346.22万元,其中包括“支
付本次重组现金对价”15,355.05万元,及“高强轻质 MIM 零件及模组生产线技术
改造及增产项目”预先投入金额5,991.17万元;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金额为453.10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
个月,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编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
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同意上海富驰及连云港富驰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
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通过上海富驰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实施;使用期限届满或募投项目需要增加投资时,将及时将资
金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的交易;若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足
额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
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一)2026 年 10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
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同意上海富驰及连云港富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董事
会同意上海富驰及连云港富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有效期和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
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海富驰及连云港富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
合规,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监管要求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金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
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经
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日常生产经营,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符合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
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