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5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发生变更 变更前姓名/名称 变更后姓名/名称
控股股东 √是 □否 沈振宇、胡德勇、王翔 沈振宇、王翔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沈振宇、胡德勇、王翔 沈振宇、王翔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表决权委托
变更方式(可多选)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 本次权益变动系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添
橙 MAD 恩慧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橙基金”)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共同签署《关于共同控制协议书及一致行动人协议之终止协议》
(以下简称“《终止协
议》”),各方的一致行动关系于《终止协议》签署生效后终止。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后,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于同日签署《协议书》(以下简称“《新协议》”),就共同
控制及一致行动的具体内容达成合意,《新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变更为沈振宇先生和王翔先生。
? 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同时做出如下承诺,自《终止协议》签
署生效之日起三年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三方合计减持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三方合计减持总数不超
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三方每年合计转让股份数不超过三方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且减持前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各方实际持股数量的增减,不触及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与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合
计持有公司 19.20%股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原一致行动协议的签署情况和履行情况
约定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内,在公司的管理和决策中保持一致意见。
致行动人协议》,添橙基金保证在公司治理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
项:会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议表决;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命等)上,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与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
王翔先生在相关议案和决策机制上保持一致行动。
根据《协议书》及《一致行动人协议》
(以下合称“原协议”),沈振宇先生、胡德
勇先生、王翔先生及添橙基金构成一致行动人。本次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前,上述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26.10%的股份。
在原协议存续期内,各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及承诺,未发生违反
原协议的情形,保障了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为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及持续稳定经营奠定
坚实基础。
二、 原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及新协议签署情况
为更好适应内外部环境变化,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
提升公司决策效率,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振宇先生、
胡德勇先生、王翔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添橙基金,经友好协商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共同签署《终止协议》。胡德勇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已离开
公司实际经营管理岗位。添橙基金已不再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原协议》,添橙基金
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一致行动协议有效。因此,胡德勇先生及添橙基金退出一致行
动关系。自《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项下各项权利义务终止,各方不再保持
一致行动关系。
原一致行动关系解除后,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于同日签署《新协议》,就共同
控制及一致行动的具体内容达成合意,主要内容如下:
限于以下事项: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表决;提名、委派董事;董事会会议表决;高
级管理人员的任命等)上,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在相关议案和决策机
制上保持一致行动。
应当事先就议案内容与另一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如果任何一方对议案内容有异
议,双方均应当继续进行协商,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改,直至双方共同认可,以其中一
方的名义或双方共同的名义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提出相关议案,并在董事会或
股东会上对议案做出相同的表决意见。
待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直至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各自以自身的名义
或授权其中一方按照形成的一致意见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会议上做出相同的
表决意见。如双方在行使表决权或提案权前经充分沟通后,对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
大事项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形成表决意见或持股数量较多的一
方意见为准,并在股东会或董事会上按照该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视为其违约,该提案、提名或表决自始无效。
终止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除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
除本协议。
《新协议》签署生效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沈振宇先生和王翔
先生。
三、 权益变动的情况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情况
原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情况及持股
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沈振宇 44,096,777 13.77
胡德勇 22,102,562 6.90
王翔 17,374,944 5.43
添橙基金 0 0.00
合计 83,574,283 26.10
注:自 2025 年 9 月 3 日起,添橙基金未持有公司股份。
原协议解除、新协议签署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情况及
持股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沈振宇 44,096,777 13.77
王翔 17,374,944 5.43
合计 61,471,721 19.20
注:2025 年 5 月 9 日,胡德勇先生辞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 本次控制权变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恒为科技控股股东与部分股东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沈振宇先生、王翔先生合
计持有公司 19.20%股份,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
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其他说明
避信息披露规定进行减持套现的主观意图,亦无意通过减少相应减持约束而获益。
署生效之日起三年内:(1)如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三方合计减
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任意连续 90 日内
三方合计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3)沈振宇先生、胡德勇先生、王翔
先生每年合计转让股份数不超过三方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且减持前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单独或共
同谋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地位或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
互相联合、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控股股东地位或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权。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