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富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7 00: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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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52     证券简称:四会富仕        公告编号:2026-084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以邮件、电话与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在公司 2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人,其中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2 人(陈世荣、徐继宏)。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天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
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与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合计 4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将前
述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给其他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同意授予 117 名激励对
象合计 18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64 元/股,确定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黄倩怡女士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1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授予数量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
已经成就,同意确认以 2026 年 10 月 16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授予 18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4.64 元/股。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黄倩怡女士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1 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授予数量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
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管理和使
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
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
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6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
案》。
  为确保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顺利推进,基于公司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
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
协商一致,可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如果有效申购
不足或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放弃缴款认购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承销商指定的
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项,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等相关程序。授权有效期与董
事会获得股东会的授权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6 票通过,0 票弃权,0 票反对,回避表决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四会富仕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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