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的规定。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以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5 名激励对象授予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