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胜微: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7 00:16:5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82        证券简称:卓胜微     公告编号:2026-063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提议
              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收到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许志翰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江苏卓胜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许志翰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以及公众投
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总经理许志翰先生提议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可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三、提议内容
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公司股份。
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
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数量: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为准。
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若回购股份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三个月内。具体回购期限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许志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
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许志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
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许志翰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和《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董事会尽快召开会议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
对本次审议回购股份事项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具体回购方案及实施安排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本次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
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卓胜微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