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6-064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用于后
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0 万元且不超
过 3,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35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 方 案 之 日 起 12 个 月 内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1)。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2026 年 9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2026 年 9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58)、2026 年 9 月 18 日披露了《回购股
份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62)、2026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70,5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121%,最高成交价为 21.33 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21.1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9,245.6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方式等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报
告书》内容;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