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7 00: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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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5    证券简称:合合信息         公告编号:2026-047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
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
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4.7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
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问询,截至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决议之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计划,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
注销程序的风险;
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
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6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根据《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授权,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
董事会审议时间和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10/17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34.79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37.09万股~74.19万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 购股份 占总 股本比 0.19%~0.38%
  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拟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股份金额达到下限,则本次回购期限可自
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
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回购期限内,若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述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相
关规定有变化的,则按照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将在公司披露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
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
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34.79 元/股测
算,回购数量约为 37.09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按照本次
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34.79 元/股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
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4.7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具体回购价格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二级市场股
票价格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
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回购后          回购后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8,701,658    29.95   58,701,658    29.95   58,701,658    29.9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37,298,342    70.05 137,298,342     70.05 137,298,342     70.05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0      0.00     370,948      0.19     741,894      0.38
  股份总数      196,000,000   100.00 196,000,000    100.00 196,000,000    100.00
 注:以上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以上测算数据仅供参考,具体回购股份
 数量及公司股权结构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
 入所致。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389,805.32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296,894.96 万元,流动资产 355,540.74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
 限 1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以上指标的 2.57%、3.37%、2.81%。根据公司经营及
 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以人民币上限 10,000 万元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
 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
 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
 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经营业绩进一步提
 升,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
      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
      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
 青山先生及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龙腾先生于 2026 年 6 月 4 日通过询价转让方
 式分别转让公司股份 1,828,816 股、1,252,341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有权益比例降至 5%以
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除上述询价转让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
的行为。上述股份变动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相关主体不存在内幕交易
及市场操纵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主体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
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
    人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3 个
月、6 个月暂无明确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
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
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十三) 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
情况。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通知
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包括实施股份回购的具体情形和
    授权期限等内容
  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公司提请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
限于:
的其他事宜;
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管理
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 回购预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
注销程序的风险;
颁布新规,则可能存在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在实施过程中需根据新规进行调整的
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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