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15 证券简称:锦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3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解除限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数量总额为 90,655,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87%,可交
易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
二、本次股票解除限售的明细情况及原因
单位:股
本次解
是否为控
本次 除限售
股股东、 本次解除限 尚未解除
股东姓名或 解限 股数占
序号 实际控制 任职情况 售登记股票 限售的股
名称 售原 公司总
人或其一 数量 票数量
因 股本比
致行动人
例
巨化集团有
限公司
丽水锦泓企
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国泰海通证
券资管-招
泰海通君享
北交所锦华
新材 1 号战
略配售集合
资产管理计
划
上海添益私
募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
木 2 号混合
型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
浙商证券投
资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
南京银行-
财通基金定
增量化创新 1
号集合资产
管理计划
浙江省创新
投资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杭州
金投鼎融股
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衢州智造安
合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创业
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浙
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
杭州中大君
悦投资有限
公司-中大
君悦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 90,655,422 66.87% 4,898,805
注:解除限售原因:
A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解除限售
B 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解除限售
C 自愿限售解除限售
D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
E 公开发行前特定主体股票解除限售
F 参与战略配售取得股票解除限售
G 其他(说明具体原因)
丽水锦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总额,系
在该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额基础上,扣除其合伙人中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间接持股部分所对应的 75%限售份额后的股份数量。其中,平台合伙人
周强、张则瑜、段仲刚、王雄、张军良等为公司董高人员,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股份数量未超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的 25%。
三、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数量(股) 百分比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130,667,862 96.39%
有限售条件的 3、其他法人 0 0%
股份 4、限制性股票 0 0%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4,898,805 3.61%
总股本 135,566,667 100%
四、其它情况
(一)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尚未履约的承诺
(二)不存在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三)不存在上市公司对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行为的情况
(四)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中,不存在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东约定、承诺的
限售股份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如属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减持》等规定的减持预披露主体,
若后续减持股份,将在减持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浙江锦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