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96 证券简称:极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7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2026 年 10 月 16 日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1,913,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70,020,000
股的 2.73%。
?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极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期权的议案》,确定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84.82 元/股的价格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3,000 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核
查意见。
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 年 10 月 8 日,公
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公告编号:2026-051)。
了《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 2026 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决 议 公 告》(公 告 编号 : 2026-054 )。同 日,公司 于上海 证券 交易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55)。
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
案》,同意确定 2026 年 10 月 16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以 84.82 元/股
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3,000 份股票期权。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关于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及首次授予日的
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
况
鉴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 名拟激励
对象已离职/拟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或自愿放弃全部拟获授的权益,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
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70 人调整为 268 人,首次授予数量由 1,929,000
股调整为 1,913,000 股,预留部分数量由 171,000 股调整为 187,000 股,授予股票
期权总体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
明确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须同时满足下
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利润分配的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
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 84.82 元/股的价
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13,000 份股票期权。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
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
授予或不得获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以 84.82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68 名激励对象授予
(四) 权益授予的具体情况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限和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
股票期权行权期(首
行权时间 可行权比例
次授予)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一个行权期 30%
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二个行权期 30%
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
第三个行权期 40%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
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
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
注销。
占本激励计划
获授股票期权 占授予股票期
序号 激励对象 公告日股本总
数量(份) 权总数比例
额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1,913,000 91.10% 2.73%
预留部分 187,000 8.90% 0.27%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合计 2,100,000 100.00% 3.00%
注: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董事会审议本激励计划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
子女。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6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的计划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
三、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Black-Scholes Model)作为定价模型,公司运用该模型以 2026 年 10 月 16 日
为计算的基准日,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了测算,具体参数选取如
下:
每个行权期首个可行权日的期限)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的波动率)
金融机构 1 年期、2 年期、3 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二)预计股票期权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权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
计划股票期权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
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根据会计准则的
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不包含预留部分)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
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股
股票期权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票期权数量
总成本(万元) (万元/年) (万元/年) (万元/年) (万元/年)
(万份)
注:
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锁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于 2026 年 10 月 16 日出具《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有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本次调整及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授予的价格、人数和数量
及授予日的确定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述不能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激
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