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26-04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实际为其提供 是否在前 本次担保
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的担保金额(含 期预计额 是否有反
本次担保金额) 度内 担保
浙江香溢融资担
保有限公司(以下 10,000 万元 170,000 万元 是 否
简称:香溢担保)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万元)
实际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
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前期签订的(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 00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已
经到期,为继续支持公司担保业务开展,2026 年 10 月 9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杭
州分行新签订了(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6)第 00002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浙商银行杭州分行自 2026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9 日止的期间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而形成的债务,以及原(331980)
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 000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尚未结
清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提供担保。公司所担保的主债权在 10,000 万元的最高余
额内。公司持有香溢担保股份比例 61.05%,本次系公司单方面为香溢担保提供
担保。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子公司香溢担保 2026 年度担保业务开展提供专项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香溢租赁 2026 年度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专项担保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
公司香溢金服 2026 年度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为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5
亿元,在上述计划额度内允许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0 亿元,在上述计划额度内
允许单笔融资金额及对应担保额度超过合并资产负债表列报的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6 年度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全资子公司香溢金服对外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亿元。
上述年度担保计划,有效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担保计划提交股
东会通过日止。
关标的未超过股东会授权,符合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股比例 61.05%;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6.57%;
浙江香溢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6.57%;
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法定代表人 胡秋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6831251787
成立时间 2008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 108 号 1806 室
办公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 676 号香溢大厦 21 楼
注册资本 叁亿肆仟肆佰万元整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
经营范围 为准)。一般项目:非融资担保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5 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 60,565.02 60,566.80
负债总额 4,490.43 4,526.8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净额 56,074.59 56,039.99
资产负债率 7.41% 7.47%
营业收入 351.23 426.28
净利润 34.60 1,632.04
三、本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杭州分行
保证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香溢担保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最高额
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 年 10 月 9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9 日止(包括该期
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
人签订的一系列债权债务合同(主合同)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上述期间指
债务发生时间。此外,原(331980)浙商银高保字(2025)第 00001 号《最高额
保证合同》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尚未结清的债务本金及其利息也由本合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内,债务人可申请循环使用上述信贷资金、
银行信用。
(二)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
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
用。
(三)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函
项下的保证人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保证公司担保业务正常开展的基础,符合香溢担保日常经营所需
和公司整体利益。
从被担保人的角度,香溢担保的资信状况良好,业务运营风险相对较低,虽
近年来随着房产市场低迷,工程领域保函担保业务萎缩明显,但担保业务可覆盖
领域和场景广阔,香溢担保正积极探索其他领域非融资担保业务展业机会。香溢
担保自身经营风险在其可控制和承担的范围,具有化解风险的能力。
从担保方的角度,香溢担保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能够对其日常经
营决策和管理工作实施完全有效的控制和全过程监管,可以随时掌握其经营状况
和资信情况变化并及时作出经营调整;香溢担保的其他股东未参与日常经营且在
投资协议中约定由控股方单方面提供担保。公司单方面提供担保,并未有损公平、
对等原则,具有相对合理性,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从担保底层风险的角度,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即是担保业务经营的底层风险,
担保业务发展已经相对成熟,公司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标准严控业务操作和经营风
险,不断动态优化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业务贷前贷后风险管理能力,始终将整
体风险可控放在首要地位,保障经营的安全性。综合来看,公司承担的担保风险
总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香溢担保开展担保业务提供担保
公司为香溢租赁保理融资及商业贷款提供担保 554,520 万元,实际使用担保余额
合计 369,566.39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 224,011.31
万元的 164.98%,无其他担保,无逾期担保。上述担保均未超出公司股东会已经
批准的担保额度。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