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75 证券简称:盛景微 公告编号:2026-042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6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景贤路 6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
新园 H7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46.205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魏晓雁为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选举游海龙为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选举魏晓雁为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选举游海龙为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审议的议案 1 需逐项表决,子议案 1.01-1.02 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张颖、于涛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