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6-056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仁和”)出具
的《关于提议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天孚仁和提议
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
的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提议内容
股票。
本。
(最终确定的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150%,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天孚仁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天孚仁和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
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天孚仁和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积极
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
投赞成票。
七、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同时实施股
份回购和股份发行行为,但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优先股发行行为的除外。”公司将
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不在股份发行时实施股份回购。
八、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
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苏州天孚仁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