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6-090
债券代码:123280 债券简称:三鑫转债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且不超过 6,000 万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86 元/股,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
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6,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4,329,004 股,约占当前公
司总股本的 0.83%;按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2,164,502 股,
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4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方案不影响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股份回购方案的独立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最长期限。
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减
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
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3)若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
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
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
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化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跟踪相关风险事项,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现
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
强投资者信心,经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
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
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13.86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在回
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占公司总股
用途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本的比例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4,329,004 2,164,502 6,000 3,000 0.83%
注 1:按照回购价格上限及拟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上限为 0.83%,下限为 0.41%。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和回购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
回购方案不影响 2026 年 9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
的独立实施。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
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回购期限自作出终止决定之日起提前届满。
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限售条件流通
股/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
总股本 522,084,275 100.00% 519,919,773 100.00% 517,755,271 100.00%
注:(1)若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 3,000 万元,回购资金上限 6,000 万元,回购价
格上限 13.86 元/股分别进行测算, 预计回购数量不低于 216.45 万股、不高于 432.9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低于 0.41%、不高于 0.8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相
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上表所示。
(2)回购前的总股本为公司 2026 年 9 月 30 日的总股本,上述变动情况仅为根据回
购金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的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
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3,044,606,647.74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1,546,410,795.62 元 、 流 动 资 产 1,391,795,846.58 元 、 资 产 负 债 率
经审计)。
假设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6,000 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的 1.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 3.88%、流动资产的 4.31%。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财务、研发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6,000 万元和回购价格上限 13.86 元/股(含)进行
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32.90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3%。回购后公司股
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反映了管理层对公司内在
价值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坚定信心,将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
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
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
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义兴先生和雷凤
莲女士于 2026 年 6 月 8 日至 2026 年 6 月 9 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346,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股份 160,000 股计算)的比例为 0.0663%。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无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增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主体提出增减持计划,公司
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如有减持计
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股东会作
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将及时履行债权人通知义务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公司将在回购完成后,根据《公司法》《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
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
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
关的各项事宜。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
会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在回购期限内,在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的前提下,有
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认股份注销数量和减少注
册资本金额,根据具体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有关
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等事宜。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回购股份事项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
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股东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再
授权人士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行实施。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该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
网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88)。按照《公司法》
《回购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风险提示
通过的风险;
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施的风险;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
的风险;
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跟踪相关风险事项,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