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ST 联光 公告编号:2026-079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暨权益
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权益变动方向 比例增加□ 比例减少
权益变动前合计比例 19.25%
权益变动后合计比例 18.91%
本次变动是否违反已作出的承
是□ 否
诺、意向、计划
是否触发强制要约收购义务 是□ 否
? 本次非交易过户前,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IPO 前取得、非公开发行取得、行政划转取得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
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其他 5%以上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 □合并口径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仅适用于
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资者身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控股股东/实控人
□ 控股股东/实控人的一致行 913600001583085231
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
公司
动人 □ 不适用
□ 其他直接持股股东
二、 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基本情况
近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创光电”)
收到控股股东江西省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通知,电子集团
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6)鄂 0105 执
投”)与伍晅、林宇、伍锐、电子集团、武汉市汉阳区弘鑫垣电子商务经营部(个
体工商户)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此前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
被执行人电子集团所持有的联创光电股票 1,520,000 股。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
民法院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29 日至 2026 年 8 月 30 日、2026 年 9 月 17 日至 2026
年 9 月 18 日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两次拍卖上述案涉股票,均因无人竞买
流拍。司法拍卖流拍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将被执行人电子集团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1,520,000 股以总价 22,609,210 元(二拍保留价)过户至申请执
行人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名下。
电子集团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获悉,电子集团持
有的联创光电 1,520,000 股股份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通过非交易变动方式过户
至武汉铁投名下。
投资者名 变动前股 变动前比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 权益变 权益变动的
称 数(万股) 例(%) (万股) 比例(%) 动方式 时间区间
其他:非
电子集团 8,678.1526 19.25 8,526.1526 18.91 交易过 2026/10/14
户
合计 8,678.1526 19.25 8,526.1526 18.91 -- --
三、 本次非交易过户情况
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1 月 10 日、2026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并再质
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1、2026-029)。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
及质押登记。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子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结数量 合计占其所持 合计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股) 股份比例(%)股本比例(%)
电子集团 8,526.1526 18.91 69,630,672 81.67 15.44
合计 8,526.1526 18.91 69,630,672 81.67 15.44
IPO 前取得、非公开发行取得、行政划转取得及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大股东通过司法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股份,或者其他股东通过司法
扣划、划转等非交易过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的,
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四、 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经营管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电子集团主观意愿减持。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