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公告编号:2026-107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金亮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金亮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监管规则》
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金融从业、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金亮先生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7 年 3 月,曾就职于平安证券、华林证券、国
金证券,具备 5 年以上金融领域相关从业经验;自 2018 年 3 月至 2026 年 7 月,
历任普瑞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兼
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拓展中心总监)、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拓展中心总监),
具备 5 年以上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从业经验。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第
政监督管理措施;
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兼任职务情况
金亮先生不存在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情形,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
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金亮先生任
职资格进行审查,全体委员认为金亮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
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金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金亮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6 年第 5 期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职培训并完成测试,已取得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规定完
成董事会秘书任职报送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