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6-03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签署《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特别提示:
筹划以现金方式受让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旺达”、“标的
公司”或“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并获得目标公司
的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权转让”)。
《关于筹划股权收购事项暨签署<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的议案》。交易相关方
于 2026 年 10 月 15 日签订《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
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最终交易方案尚需在完成尽职调查等工作后由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股份,不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
情况,分阶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可能存在交易方案调
整或者未能通过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培育公司发展新动能,构建第二增长曲线,公司
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许照旺、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
有的目标公司 100%股权。该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拟不超过 5.5 亿元,最终交易
价格将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再经协商确定,并以正式协议记载为准。
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
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签署的意向协议系各方基于收购事项达成的初步
意向,后续将视项目尽职调查等进展情况,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签
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之意向协议》签署对手方:标的公司金旺达的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自然人许照旺,以及许照旺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一) 许照旺
许照旺,男,中国国籍,居民身份证号码:362204198****17**7,住所:江
西省高安市伍桥镇伍桥村**自然村**号。
(二) 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H6GWNXX
成立日期 2022 年 1 月 7 日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企业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许照旺
出资额 385.0963 万人民币
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经营范围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合计 100% 385.0963
截至意向协议签署日,经公司初步查询,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 基本信息
截至意向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3983424P
成立日期 2009 年 9 月 16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塘头大道 33 号 234A
法定代表人 许照旺
注册资本 1094.3864 万元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机械手、模组滑台、
联轴器、滚珠丝杆、直线导轨、支撑座的销售;机电产品的销售;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模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自动
化设备技术研发与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及机电设备各零部件技术
开发与销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软件
经营范围 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
目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模具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
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机械手、模
组滑台、联轴器、滚珠丝杆、直线导轨、支撑座的生产、加工、
组装、运输服务
标的公司是一家致力于高端自动化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
新技术企业。标的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东莞市,专注于精密传动功能部件领域生产
制造,核心产品包括精密直线导轨、精密滚珠丝杠、精密行星滚柱丝杠、精密减
速机、KKR 钢基模组、GTHA 内嵌式铝基模组、铝基丝杠模组等,广泛应用于
新能源、3C 电子、LCD/LED 面板、汽车制造装备、医疗等高端自动化领域。主
要领域的业务占比如下:3C 占比约 40%、新能源(锂电+光伏)占比约 40%,
显示面板占比约 6%,其他汽车制造装备、医疗设备等应用约占 14%。标的公司
产品精度高、性能稳定,着力打造高端自动化核心零部件领域知名品牌。
(二) 股权结构
截至意向协议签署日,标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1094.3864 100.00%
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许照旺,许照旺合计控制该公司约 91.93%的股权,
其中直接控制该公司约 91.38%的股权,通过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间接控制标的公司约 0.55%的股权;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该公司约 8.62%的股权。
(三)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最近一年及一期,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7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3,830.13 28,679.56
归母净资产 14,244.70 10,861.74
项目 2026 年 1-7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8,904.61 21,333.32
归母净利润 3,382.96 3,208.21
注:2025 年标的公司财务数据是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经审计财务数据填列,
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应以其审计后记
载数据为准。以 2026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本次交易价格 5.5 亿元相较标的公
司归母净资产增值率约为 286.11%。
(四)其他说明
截至意向协议签署日,经公司初步查询,标的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标
的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
四、 意向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主体:
转让方 1(甲方 1):许照旺
转让方 2(甲方 2):安义拓荒者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乙方):本公司
目标公司(丙方):深圳市金旺达机电有限公司
(一)交易标的、股权转让价款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 100%的股权并获得目标公司的
控制权。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不超过 5.5 亿元。本次交易的最终
交易价格将以受让方聘请的具备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就目标
公司股东权益价值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一致
确定,并以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记载为准。
(二)本次股权转让的先决条件
尽职调查;
均已签署;
方的批准、同意、许可和登记(如需要)均已取得,且没有任何法律或法令禁止
或限制前述交易的完成;
转让协议中确定。
(三)标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及交割
拟意向安排如下:
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合计为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分以下两笔支付:
(1)本次交易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 1 支
付其交易价款的 20%、向转让方 2 支付其交易价款的 35%;各转让方收到该笔
款项后用于自行申报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税款缴纳,各转让方应在收到本笔转
让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提供完税证明;
(2)转让方在收到上述转让价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本次全部交易标的
股权的交割;在完成标的股权交割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 1 支付交易
价款的 30%、向转让方 2 支付交易价款的 15%。
交割日以将受让方作为标的股权的完整权利人记载于目标公司的股东名册
之日与办理完毕本次交易涉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变更手续孰迟之日为准。
标的股权剩余 50%的股权转让款,在目标公司完成 2026 年-2029 年各年业
绩承诺的情况下,受让方按年分别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10%、
(1)若目标公司在 2026 年至 2028 年任一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该年度承诺净利润,受让方应于合格审计机构就该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
项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交易价款的 10%。
(2)若目标公司在 2026 年至 2028 年任一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未达到
该年度承诺净利润,但不低于该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80%(含本数),受让方应于
合格审计机构就该年度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内,按下列公式计算并向转让方支付该年度股权转让款:该年度支付的股权转让
价款=该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该年度承诺净利润×交易价款的 10%。
(3)若目标公司在 2026 年至 2028 年任一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低于该
年度承诺净利润 80%的,受让方暂缓支付该年度对应的交易价款,暂缓支付期间
不计付利息,且不构成受让方违约,转让方不得据此主张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或
者其他责任。
(4)若目标公司在 2026 年至 2029 年四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
四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受让方应于合格审计机构就目标公司 2029 年度出具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剩
余交易价款=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受让方已按本条第(1)项及第(2)项支
付的款项)。
(5)若目标公司在 2026 年至 2029 年四年累计实现的经审计净利润未达到
四年累计承诺净利润,受让方有权将未支付的剩余交易价款抵扣转让方按照本协
议第五条计算出的应补偿金额,并将抵扣后的交易价款(在抵扣后金额为正的情
况下)支付给转让方。具体如下:
抵扣后的交易价款=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50%-受让方已按本条第(1)项及
第(2)项支付的款项-应补偿金额。
(四)过渡期损益归属
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目标公司股权交割完成日(含当日)的期间。
目标公司在过渡期所产生的利润由受让方享有,亏损由转让方承担,过渡期
目标公司的利润和亏损的具体金额根据受让方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出具的过渡
期损益报告确定。
(五)业绩承诺及业绩补偿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向上市公司承诺:目标公司 2026 年至 2029
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不低于 3,600 万元、4,150 万元、4,750 万元、5,500
万元,目标公司在 2026 年至 2029 年四个年度累计实现的净利润金额不低于 1.8
亿元。
上述目标公司净利润指标以上市公司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所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除协议第七条股权激励
外,协议其他条款提及的净利润概念具有与本处净利润相同的概念)。在业绩承
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上市公司聘请的合格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实现
净利润数进行审核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根据专项审计报告确定目标公司当期
实现净利润数。
业绩补偿以目标公司四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考核依据。补偿金额与具体补
偿方式如下:
(1)补偿金额
四年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若目标公司在 2026 年度、2027 年度、2028 年度和
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为:
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实际实
现净利润总额)÷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对价(即标的股
权全部转让价款)。
(2)补偿方式
触发业绩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先以现金方式履行补偿义务,补偿金额可优
先抵扣受让方未支付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前述补偿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
以自有资金补足。
本次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为转让方,转让方 1 及转让方 2 就补偿金额的支付
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对于目标公司净利润补偿,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承担的业绩补偿金额以业
绩补偿义务人于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交易对价金额为限。
(六)业绩奖励
若目标公司 2026 年至 2029 年四年实际实现的净利润累计金额超过承诺的净
利润累计金额,则受让方同意目标公司向目标公司管理团队支付超额业绩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
利润数)*50%,但如按照上述约定计算的超额业绩奖励超过本次交易对价的 20%,
则超出部分不再进行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具体分配方案由目标公司制定。
(七)股权激励
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监管要求下,上市公司同意在业绩承诺期的最后一
年(即 2029 年)提出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含目标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
干员工,行权条件为 2030 年至 2032 年目标公司应实现相应的净利润或其他财务、
业务目标,激励方案具体细节及具体行权条件由上市公司与转让方 1 根据届时上
市公司及目标公司的经营情况及监管要求另行商议确定。
(八)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治理
权提名 1 名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由上市公司委派董事担任,各方均应确保
该等提名的董事获得委任。
照旺担任。目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设置和安排在交割日后保持稳定,并充分尊重
和保障管理层的经营自主权。但上市公司将向目标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及行政、采
购、营销人员等各一名,且各方均应确保该等委派的财务总监及其它人员获得委
任。
制度,接受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以及外部审计。
(九)排他期
向协议签署之日起算,至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提前终止:(1)双方正式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2)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终止本次交易;(3)本意向协议依约定
或法定解除。
判,不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第三方进行任何有关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磋商、谈判,
达成任何交易意向、协议或安排。
自动延续,直至收到一方终止谈判的书面通知为止。
(十)违约责任
应承担违约责任。
现债权、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合理费
用。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经营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和销售、含铅废旧资源回收与利用、
工业区厂房租赁等,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约 209,164.52 万元,
净资产约 159,767.96 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约 54,838.63 万元;截至 2025 年
年度营业收入约 21,333.32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及依上述指标估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此外,据初步估
算,本次交易预计将产生商誉约 4 亿元。
公司近年来持续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本次筹划股权收购立足于上市公司长远
发展的需要,拟通过并购进入符合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新产业、新赛道,有利
于上市公司落实新的利润增长点和构筑第二增长曲线,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发展
质量,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如本次交易顺利推进、达成和实施,公司将向标的公司委派董事改组其董事
会,派驻财务总监及其他管理人员,能有效实现对标的公司的管控,公司将通过
资源整合,规范化管理,发挥平台、资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在保持标的
公司独立规范运营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业务、组织与人员的整合,并通过设置针
对性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方式,保障标的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与业务的持续经营。
公司将围绕标的公司核心业务,通过外延式拓展与内涵式发展并行,巩固并提升
标的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稳步扩大新主业规模,不断夯实上市公司新的主
业基础,推动公司实现整体价值的二次增长。
公司对本次拟收购股权事项具备完全的资金支付能力,资金来源于企业长期
稳健发展和经营积累的自有资金以及自筹资金。
六、 风险提示
件领域,其下游行业应用领域广泛,但市场竞争充分、竞争程度高,标的公司在
厂商占据,其技术积累、品牌认知和供应链成熟度构成主要竞争基础。国内厂商
在国产替代趋势下份额逐步提升,但在经营体量、品牌影响力等方面与前者仍存
在差距。行业下游领域持续发展,境内外企业均在加快工业自动化等下游产能布
局和研发投入,行业竞争强度可能进一步上升。标的公司若未能同步提升技术迭
代、质量控制和市场响应能力,或在高附加值应用领域的拓展上进展有限,其市
场竞争力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一定影响。
域,下游客户需求较为多样,对精度、稳定性和一致性的要求持续提高。工艺改
进与技术创新是标的公司维持竞争力的重要基础,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对市场
需求的准确把握。若标的公司未能及时跟进行业技术趋势或客户需求变化,或研
发投入不足、方向与市场实际需求存在偏差,导致产品更新节奏落后于行业发展,
则可能影响其现有市场份额,对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出了承诺,但业绩承诺系基于对行业前景及标的公司经营能力的判断,能否如期
实现受市场竞争、技术迭代、客户需求变化及宏观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不
确定性。若标的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未达承诺水平,交易对方虽负有补偿义务,但
补偿义务的实际履行能力可能受其自身财务状况、资产流动性等因素制约,公司
存在无法足额获得业绩补偿的风险。
定,并以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筹划阶段,方案仍需论证协商,并须履行
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存在方案调整或未能通过审议的风险;交易能否最终达
成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七、 其他说明
公司签署本意向协议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持股变动情况;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的计划。
八、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