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联科技: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6 00:13:1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606     证券简称:绿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8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 元/股
(含),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 1,428,571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3443%;按回购金额下限 5,000 万元(含)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 714,286 股,约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1722%,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
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
月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未来拟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自身价值的判断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
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同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在综合考虑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
分公司股票,并在未来合适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
激励体系,提升团队凝聚力与企业竞争力,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本次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0 元/股(含),该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
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确定。
  本次回购期内,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将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拟回购资金总额(万元)
      用途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上限         下限        上限           下限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1,428,571   714,286   10,000.00   5,000.00   0.1722%-0.3443%
  注: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70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总额为 1,428,57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4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含)、回
购价格上限 70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714,28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22%。本
次回购最终的资金总额、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
回购结果为准。
  公司目前资产负债率、现金流情况良好,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
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2)如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本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起提前届满;
为实施完毕,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于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公司不得回购股份期间的规定
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交易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以当前公司总股本 414,909,806 股为基础,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上限 70 元/股(含)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1,428,571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3443%;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70 元/股(含)测
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714,28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22%。本次回购最终的资金
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的实际回购结果为准。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情况如下:
                                                       回购后
                   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下限计算                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414,909,806       100%   414,909,806      100%    414,909,806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
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以上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如有差异为四舍五入
所致。
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
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511,231.24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356,755.44 万元,流动资产 466,721.17 万元,货币资金 120,098.16 万元。
以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结合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含)测算,
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 1.96%、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80%、占流动资产的
     本次股份回购体现了管理层与主要股东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可
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既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能增强公众投资
者的信心。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
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研发投入、偿债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也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推动公
司长期健康发展。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上限 70 元/股(含)测算,预
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1,428,571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4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
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改变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
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公司回购股份事项中,将恪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原则,
维护公司利益以及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
和持续经营能力。
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1)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
董事会作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2)经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三个月、六个月内暂无明确的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
若前述人员后续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之后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
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事
项履行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
  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
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回购,确定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如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
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5)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需的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
之日止。
  公司在回购期内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
将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约定,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
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助力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
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风险提示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或是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条件等而无法实施
的风险;
等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审议通过、相关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或转让,最终被
注销的风险。
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结合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同时根据回购事项进展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绿联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