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海通”)作为苏
州市味知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味知香”、“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就味知香差异化
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议案》,其中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议案中明确的利润分配条件下决定
于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
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2.8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
如公司总股本、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红总额。该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制定并实施,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申请日,公司总股本 138,0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送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2.80 元 ( 含 税 ), 本 次 拟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为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公司股票于本次差异化
分红申请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6 年 9 月 10 日)的收盘价格人民币 21.85 元/股为
计算依据,按照以下公式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计算如下: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实际分派的每
股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告的《2026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仅涉及现金红利分配,无送股和转增
分配等其他形式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 A 股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A 股流通股
股份变动比例为 0。据此,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1.85-0.28)÷(1+0)=人民币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 A 股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
利)÷A 股总股本=(136,619,948×0.28)÷138,000,000≈人民币 0.28 元/股;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 A 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
现金红利+配(新)股价格×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 A 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21.85-0.28+0×0)÷(1+0)≈
人民币 21.57 元/股。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四、以申请日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权
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 算的除 权 除息参 考价 格|÷根据实 际分派 计算的除权 除息参 考价 格
=|21.57-21.57|÷21.57=0%<1%
综上,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
下,本次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较小。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的业务申请事项
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