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智慧大道 12 号 2 号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
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先生、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林晖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31,573,960 99.9657 43,100 0.0327 2,000 0.0016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关于组建企业集
团并办理信息公
示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上述议案 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上
述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敖菁萍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集、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