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承诺函
根据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本人 何建昌 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规范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本人承诺将积极报名参加深交所组织的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
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承诺。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