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6-107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
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6 年 10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深交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3 属于关联事项议案,与该关联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均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 √作为投票对象
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7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票(H 股)并上市决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
理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关于就 H 股发行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3
的议案》
《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
《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会议事规则(草案)>》
《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草案)>》
《关于就 H 股发行制定或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 √作为投票对象
后生效的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的子议案数:10
《修订<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
案)>》
《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
案)>》
《关于公司聘请 H 股发行及上市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申请发行及配发 H 股的一般性授权的议
案》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
任保险的议案》
除议案 13 外,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鉴于全体董事与议案 13 存在利害关系,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
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而直接提交 202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
议案 1-议案 8、议案 11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议案 8、议案 9 需
逐项表决;议案 13 关联股东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
投票。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
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附件 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
登记(须在 2026 年 10 月 22 日 17:00 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
地邮戳日期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 3),并附身
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6 年 10 月 22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
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
编:315400。
联系人:邹俊伟、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下午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
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
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
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数:7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上市股票(H 股)并上市决议
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
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境外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发行 H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关于就 H 股发行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生效的< √作为投票对
案》 数:3
《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
《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
事规则(草案)>》
《修订<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草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就 H 股发行制定或修订于 H 股发行上市后
生效的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数:10
《修订<防范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草
案)>》
《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草
案)>》
《关于投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招股说明书责任
保险的议案》
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
选均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个人股东身份证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卡号 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联系人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
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