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6-092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收到山西汇景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汇
景”“转让方”)通知,山西汇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厚得妙景商务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得妙景”“受让方”)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 7,949,308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
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于同一控制下的协议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发生变化。本次协议转让完成
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厚得妙景、刘晋礼,实际控制人仍为刘庆礼、刘晋礼。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
实质性影响。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约定山西汇景将其
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 7,949,308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06%)以及
由此所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和义务全部转让给厚得妙景,转让价格为 21.24 元/
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168,843,301.92 元(大写金额:壹亿陆仟捌佰捌拾肆
万叁仟叁佰零壹元玖角贰分)。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山西汇景不再持有公司股
份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协议
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81)。
二、股份过户登记变动情况
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完成对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相关材料的合规确认,并出具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转让双方已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的款项支付情况以及股份过户登记办理情况与此前
披露的转让协议约定安排一致。前期公告披露后双方未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作出其
他安排。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晋礼 17,183,968 4.46 17,183,968 4.46
山西汇景 7,949,308 2.06 0 0
厚得妙景 27,216,000 7.06 35,165,308 9.13
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 52,349,276 13.59 52,349,276 13.59
人合计
注 1:上表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上表中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以 2026 年 10 月 14 日总股本 385,274,740 股为计算
依据。
三、其他情况说明
于同一控制下的协议转让,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未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
实质性影响。公司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经营正常,管理团队稳定。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