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6-073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6 年 10 月 16 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2,355.00 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04 人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77 元/股
?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诺其”)完成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 8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关于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发表了对授予
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说明。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调整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8 月 19 日、8 月 29 日、9 月 4 日、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情况
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告日股本总额的
(万股) 比例 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财
章纪巍 中国 150.00 6.37% 0.13%
务总监
徐曼 中国 董事、董事会秘书 80.00 3.40% 0.07%
陆芸洁 中国 董事 50.00 2.12% 0.04%
黄春艳 中国 职工董事 10.00 0.42% 0.01%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00 人)
合计 2,355.00 100.00% 2.04%
注:
(1)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下同;
(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
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20.00%;
(3)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籍员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
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限制性股票,回
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
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6 年至 2028 年三个会计年
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
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要求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解除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限售期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5 1、公司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5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00%; 年增长率不低于 10.00%;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第二个解除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00%; 年增长率不低于 10.00%;
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增长率不低于 5.00%。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
第三个解除 年增长率不低于 15.00%; 年增长率不低于 10.00%;
限售期
增长率不低于 10.00%。 增长率不低于 5.0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长率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
算依据。其中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激励计划及有效期内其
他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A)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对应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A)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A≥Am 100%
An≤A<Am 80%
A<An 0%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公司对激励对
象在各考核期内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打分,并依据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得分(P)
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个人绩效考核得分(P)与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绩效考核得分(P)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P≥80 分 100%
P<60 分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数量×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Y)。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
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不得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由于本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获授的限制性
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数量进行调
整。调整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05 人调整为 104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400.00 万股调整为 2,355.00 万股。前述调整不涉及新增激励
对象及授予股数的增加,亦不涉及本激励计划其他相关内容的变动。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的方案一致。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经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9 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6 年 10
月 16 日。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 年 9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
会字(2026)第 12840 号),经审验:截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止,贵公司交通银行上海
市分行 310066661018800044142 账号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款项合计人
民币 65,233,5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3,550,000.00 元;出资额溢价部
分为人民币 41,683,500.00 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
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6,890,893 18.79% +23,550,000 240,440,893 20.41%
无限售条件股份 937,483,681 81.21% 0 937,483,681 79.59%
总股本 1,154,374,574 100.00% +23,550,000 1,177,924,574 100.00%
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
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八、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对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上述总股本计算,公司
九、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十、本激励计划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授予日限制性
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
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6 年 9 月 9 日,根据授予日收盘价进行测
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
(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
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为准。
(3)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
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
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
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一、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