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1 证券简称:ST 恒信 公告编号:2026-081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有关情况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026
年 7 月 31 日,经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监局”)核准,
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信息变更,并取得了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可详见公司
告编号:2026-054)。
近日,公司收到市监局发送的《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京东市监执法
撤登字(2026)第 392019 号】,市监局拟撤销公司 2026 年 7 月 31 日取得的全部
变更登记(备案)事项。
二、本次工商登记变更被撤销登记的原因
公司董事长孙奉军先生于 2026 年 7 月 31 日携带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
议决议公告、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原件、2025 年股东会决议公告等材料到东城
区政务中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因窗口工作人员给孙奉军提供的文件模板更简洁,
孙奉军理解为提交的材料要按照窗口提供的模板来,于是现场重新编辑了材料,
事后因与原件不符,被认定为虚假材料。
公司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被举报和投诉。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
大队受理并进行了调查,了解了事情真相,综合执法大队基于形式审查而非实质
审查的原因,于 2026 年 9 月 12 日作出《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的决定,拟
撤销 2026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取得的全部变更登记(备案)事项。
本次虚假材料不涉及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真实准
确完整。
三、公司的有关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会后有关会议决议和记录
资料被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带离公司后转交给
了大股东,公司多次催要无果,至今未取得原始签字文件原件。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因相关原因未
能公告)、2026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均选举非独立董事孙奉军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
事长,并由其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董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撤销全
部变更登记(备案)事项,不影响孙奉军继续担任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效
力。
四、下一步的计划
经和市监局沟通,在完成撤销前次登记(备案)后,公司即可提交新的登记
(备案)申请,如备案通过,即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正准备有关工商登记
(变更)材料,再次向市监局申请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申领新的营业执
照。
五、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登记(备案)撤销,仅该次登记备案信息失效,公司主体资格不受影响,
公司法人继续存在,有效,仍可以签合同、诉讼、开票、经营、持有银行账户、
不动产、股权。公司董事会正审慎评估本次相关登记(备案)撤销事项,并采取
积极措施减少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未产生实质影响。
公司正积极作为,尽快申领新的营业执照。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尚未完成公司登记(备案)变更,
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控股子公司业务产生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给公司的《撤销登记(备案)决定书》
【京
东市监执法撤登字(2026)第 392019 号】。
特此公告。
恒信东方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