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580 证券简称:科创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1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195,93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41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于春生签署协议收购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构成管理层收购的议案》
同意股数 7,716,89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事项涉及关联股东蔚文绪、马军强、杨占坡、蔚文举、于春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管理层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的议案》
同意股数 7,716,89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事项涉及关联股东蔚文绪、马军强、杨占坡、蔚文举、于春生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
票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数
生签署协议收购洛
阳科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构成管理层收购的
议案
司管理层收购事宜
致全体股东的报告
书》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元军、谷亚韬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
《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洛阳科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