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58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4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
技园 A 栋 12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21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8,504,45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165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黄治家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
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结合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48,500,348 99.9915 1,600 0.0032 2,510 0.0053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47,449,061 97.8241 1,048,887 2.1624 6,510 0.0135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向控股子公
易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2 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
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颖怡、陈敏铃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
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
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