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83 证券简称:晶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73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6/7/20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2026 年 7 月 19 日~2026 年 10 月 18 日
预计回购金额 5,000万元~10,000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334.25万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1.15%
累计已回购金额 5,000.1508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3.96元/股~15.50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拟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
(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人民币,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98 元/
股(含)
,拟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6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晶华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8)、
《晶华新 材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
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10 月 14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
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