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4 证券简称:汇川技术 公告编号:2026-09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3日,授予数量为
●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情况:授予日为2026年10月13日,授予数量为3,144.78万份,
行权价格为56.30元/份。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汇川技术”)
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八期股
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期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 202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6 年 10 月 13 日,以 39.4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643 名激
励对象授予 1,276.8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 56.30 元/份的行权价格向 1,61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144.78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激励计划简述
案)》及其相关议案,其中关于首次授予权益的主要内容如下:
股票;
价格为 56.30 元/份;
其中,首次授予权益 4,684.7 万股,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名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组织或
个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10 月 8 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关于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
况说明》。
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调整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
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调整事项及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
的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及激励对象实际情况,董事
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的权益数量进行了
调整,具体如下:
(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2026 年 9 月 28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的 1,644 名激励对象
予以公示,公示期间,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公示名单的 1,644 人调整为 1,643 人;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人数由 1,644 人调整为 1,643 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未发生变动。
(二)授予权益数量调整。结合公司及激励对象实际情况,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权
益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总数由 4,684.70 万股调整
为 4,421.64 万股,其中,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344.7 万股调整为 1,276.86 万股,
股票期权数量由 3,340.00 万份调整为 3,144.78 万份。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总数
由 5,367.70 万股调整为 5,104.64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6 年 10 月 13 日;
(二)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三)首次授予/行权价格: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41 元/股,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 56.30 元/份;
(四)首次授予人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人数为 1,643 人,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人数为 1,614 人;
(五)首次授予数量及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76.86 万股,
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4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5.01%,在各激励
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第二类 占本激励计划 占目前股
姓名 职务 国籍 限制性股票 授予权益总数 本总额的
数量(万股) 的比例 比例
李俊田 董事 中国 14 0.2743% 0.0052%
周斌 董事、副总裁 中国 15.5 0.3036% 0.0057%
刘宇川 董事 中国 15 0.2939% 0.0055%
董事、副总裁、董事
宋君恩 中国 13 0.2547% 0.0048%
会秘书
杨春禄 董事、副总裁 中国 13 0.2547% 0.0048%
邵海波 副总裁 中国 9 0.1763% 0.0033%
李瑞琳 副总裁 中国 13 0.2547% 0.0048%
易高翔 副总裁 中国 8 0.1567% 0.0030%
刘迎新 财务总监 中国 9 0.1763% 0.0033%
Cédric Laurent PUJOLS 核心销售人员 法国 3.6 0.0705% 0.0013%
PIERO PEDERZANI 核心销售人员 意大利 3.6 0.0705% 0.0013%
OOI WAH CHOOI 核心销售人员 马来西亚 3.5 0.0686% 0.0013%
LIM CHENG LEONG 核心管理人员 马来西亚 3 0.0588% 0.0011%
PARK YOUNGSUB 核心销售人员 韩国 3 0.0588% 0.0011%
SUBRAMANIA
BHARATHIYAR 核心销售人员 印度 3 0.0588% 0.0011%
KASAMUTHU
LEE CHIN HENG 核心管理人员 新加坡 2.4 0.0470% 0.0009%
AMIT GORALAL VORA 核心销售人员 印度 2.2 0.0431% 0.0008%
VENKATESH
核心销售人员 印度 2.2 0.0431% 0.0008%
PONNAMBALAM
RAJESH VISWANATHAN 核心销售人员 印度 2 0.0392% 0.0007%
TUSHAR KHANDU
核心销售人员 印度 2 0.0392% 0.0007%
NARWADE
FRANK HILDEBRANDT 核心技术人员 德国 2 0.0392% 0.0007%
CHUNG KOOIL 核心技术人员 韩国 1.7 0.0333% 0.0006%
IGNACIO DELGADO
核心销售人员 西班牙 1.7 0.0333% 0.0006%
SANDALINAS
RAUL ANTONIO SAMPE
核心技术人员 西班牙 1.7 0.0333% 0.0006%
ROSIQUE
MAX BOXBERGER 核心销售人员 德国 1.7 0.0333% 0.0006%
PARK CHANSIK 核心管理人员 韩国 1.5 0.0294% 0.0006%
JANG DAEHWA 核心销售人员 韩国 1.5 0.0294% 0.0006%
JI HYOJIN 核心管理人员 韩国 1.4 0.0274% 0.0005%
PARK HYUNSUB 核心技术人员 韩国 1.4 0.0274% 0.0005%
国内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614) 1,122.26 21.9851% 0.4141%
合计(1,643 人) 1,276.86 25.0137% 0.471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为 3,144.78 万份,约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的 1.1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61.61%,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
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激励计划授予 占目前股本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权益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合计(1,614 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首次授予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行权安排
自权益授予之日起至全部权益归属/行权或作废/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归属/行
归属/行权安排 归属/行权时间
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
第一个归属/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
第二个归属/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
第三个归属/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
第四个归属/行权期 25%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完成归属的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未完成行权的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
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行权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行权条件约束,在归属/行
权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不得
归属/行权,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行权。
(七)首次授予的归属/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考核年度为 2026-2029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考核年度剔除新能源汽车业务(联合动力)影响后的净利润(A)进行考
核,根据指标完成情况计算公司层面归属/行权系数(K1),业绩考核目标值(Am)
及归属/行权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行权期 2026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49 亿元
第二个归属/行权期 2027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57 亿元
第三个归属/行权期 2028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68 亿元
第四个归属/行权期 2029 年度 净利润不低于 83 亿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剔除新能源汽车业务(联合动力)影响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按照以上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行权系数(K1)取决于公司层面业绩实
际达成率(R),公司层面业绩实际达成率 R=各考核年度净利润 A/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值 Am,对应的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系数如下:
公司层面业绩实际达成率(R) R≥100% 100%>R≥90% R<90%
公司层面的归属/行权系数(K1) 1 0.95 0
本激励计划各考核期内,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基础上,各业务板块实
际归属/行权比例,结合对应板块当期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及组织绩效考核结果综合
核定。业务板块考核包含经营业绩指标与组织绩效考核两项核心条件,具体归属/行权
比例如下:
若业务板块/组织当期 业务板块/组织当期经
业务板块/组织经营业
仅完成经营业绩指标、 营业绩指标未完成,且
目标完成情况 绩指标达成,且组织绩
或仅组织绩效考核结果 组织绩效考核结果未达
效考核 B+及以上
达到 B+及以上 到 B+及以上
标准系数(K2) 1 0.95 0
公司制定了《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根据个人的绩效考核结
果分为五个等级:
等级 标准系数(K3)
A
B+
B 0.95
C
D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或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数量或计划可行权额度×公司层面的归属或行权系数(K1)×业务板块层面标准
系数(K2)×个人层面标准系数(K3)。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部分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人员和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的审计报告;
意见的审计报告;
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取市场禁入措施;
经核查,董事会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符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向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六、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予日用该模型对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
公允价值进行测算。
(二)预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对各
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数量 总费用
(万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权益工具
(万股) 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
股票期权 3,144.78 9,439.94 888.73 3,378.06 2,648.33 1,784.88 739.94
合计 4,421.64 25,577.51 2,923.33 10,586.15 6,582.84 3,923.69 1,561.51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行权价格和归属/行权数量相关,激
励对象在归属/行权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行权数量从而减
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相关权益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
但同时此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
管理团队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七、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
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
保。
八、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副总裁李瑞琳先生、易高翔先生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 6 个月内分别因股权
激励行权新增 6,000 股、40,000 股公司股份,上述股票交易均系本人基于独立判断自行
作出的投资决策,交易时其本人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实施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次授予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一)本次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八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后认为: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外,公司首次授予的其他
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且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6 年 10 月 13 日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首
次授予日,向 1,64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276.8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及向 1,614 名激励
对象授予 3,144.78 万份股票期权。
十、 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首次授予
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确定的授予日和授予对象、授予/行权价格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公司
可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十一、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期股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