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5 00: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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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6-048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有限公司应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115,566,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8%)以
总价1元转让并过户至公司后由公司注销,不足部分按照7.66元/股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上述被告并应向公司支付律师费130万元,负担案件受理费3,697,822.20元、保全费5,000
元及公告费。
起上诉的可能;同时,上述被告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冻结及被执行情形,判决能否
实际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
不确定性,最终以生效裁判结果、执行情况及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一、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就
其与被告钟君艳、陈援、钟金章、陈平、浙江欢瑞世纪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江欢瑞”)之间因合同、准合同纠纷,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北京金融
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立案,案号为(2025)京74民初2055号,于2026年6月24日开庭
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3日、2026年4月30日、2026年8月27日披
露的《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年年度报告》及
《2026年半年度报告》。
  二、重大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京74
民初2055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告钟君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持有的公司于2016年向钟君
艳定向发行的55,427,641股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0892)以总价1元转让并过户至公
司,由公司注销;实际转让并过户的股份数不足55,427,641股的,不足部分按照7.66元
/股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二)被告陈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持有的公司于2016年向陈援定
向发行的8,624,633股公司股票以总价1元转让并过户至公司,由公司注销;实际转让并
过户的股份数不足8,624,633股的,不足部分按照7.66元/股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三)被告钟金章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持有的公司于2016年向钟金
章定向发行的2,307,001股公司股票以总价1元转让并过户至公司,由公司注销;实际转
让并过户的股份数不足2,307,001股的,不足部分按照7.66元/股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四)被告陈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持有的公司于2016年向陈平定
向发行的1,064,770股公司股票以总价1元转让并过户至公司,由公司注销;实际转让并
过户的股份数不足1,064,770股的,不足部分按照7.66元/股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
  (五)被告浙江欢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其持有的公司于2016年向浙
江欢瑞定向发行的48,142,134股公司股票以总价1元转让并过户至公司,由公司注销;
实际转让并过户的股份数不足48,142,134股的,不足部分按照7.66元/股向公司支付现金
补偿;
  (六)被告钟君艳、陈援、钟金章、陈平、浙江欢瑞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
向公司支付律师费130万元;
  (七)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97,822.20元、保全费5,000元及公告费(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由
被告钟君艳、陈援、钟金章、陈平、浙江欢瑞共同负担。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向北京金融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三、重大诉讼对公司的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本案尚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各方当事人均有权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如任
何一方当事人提起上诉,则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如各方当事人均未
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一审判决生效,本案后续的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
上述被告所持公司股份存在司法冻结及被执行情形,判决能否实际执行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因此,本次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生效
裁判结果、执行情况及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后续将积极采取
各项措施,妥善处理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期已披露的相关诉讼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
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5,982.58万元(不含尚未明确的涉案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5)京74民初2055号〕。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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