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发展 公告编号:2026-054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14:5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鑫桥中路 3 号院 4 号楼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薛四敏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本次股东会议案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47,098,401 股。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的 股 东 ( 代 理 人 ) 共 136 人 , 代 表 股 份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381%。具体情况如下:
股, 其中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389,679,3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2.1590%。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91%。
以下同)135 人,代表股份 27,486,1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3.6791%。
(八)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416,879,7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7,200,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8.9606%;反对 2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67%;弃权 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 权 0 股 ) , 占 出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数 的
本项议案获得有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陈思佳、霍晴雯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会议
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
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中交城市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