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直真科技”或“公司”)原实际控
制人一致行动关系到期解除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航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直真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规定,
针对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并同时对以上人员进行了 2026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方式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6 年 10 月 8 日
培训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 523 号楼融科望京中心 A 座 11 层
培训方式:现场及线上相结合
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
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等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讲解了股份变动管理规定、公司治理架
构、董事会秘书履职要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内部控制、财务资
助、提供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违规责任等内容。
三、培训成果
本次培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配合,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达
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度持续督导培训暨专项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冰洋 范晓玥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