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26-095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上海时代宸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基本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德时代”)于
“厦门溥泉”)、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合伙人签署了《上海时代宸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
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参与投资“上海时代宸远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基
金”或“合伙企业”),公司认缴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持有基金 26.64%
的认缴比例(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二)审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
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
及股东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业投资机构及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厦门溥泉为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信息
元
(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
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序号 合伙人名称/姓名 合伙人类型 认缴比例
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
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 P1074634。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之一持有厦门溥泉 45%合伙份额;除前述情况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厦门溥泉不存在
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且厦门溥泉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宁德时代股份;
厦门溥泉与其他参与设立基金的投资人均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金名称:上海时代宸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住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 600 号 1 幢(最终详细地址以工商核准登
记为准)。
(四)基金规模:基金总认缴出资额为 150,151 万元人民币。
认缴出资额 认缴 出资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万元) 比例 方式
厦门 溥泉 私募基 金管理 合伙 企业 普通合伙人/执
(有限合伙) 行事务合伙人
贵州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产业发展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常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
伙)
上海大零号湾扬帆私募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150,151 100.00% -
自基金首次交割日起至后续募集期届满之日止,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
接纳新的有限合伙人认缴合伙企业出资或接纳现有有限合伙人增加认缴合伙企
业的出资,并相应增加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
(五)出资进度:合伙人应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通知(“缴付出资通知”)
以货币方式缴付其认缴出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依据基金的投资运作需要,独
立决定缴付出资的出资金额与出资时间,具体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
通知为准。
(六)存续期限:基金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基金首次交割日)起 10
年。经普通合伙人单独决定,可将基金期限延长不超过 3 年,如需进一步延长,
应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七)基金的投资
能源电力的交叉融合、人工智能、新质生产力与未来产业等领域。
上市企业股权投资、附转股权的债权投资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资等。
(八)管理模式:
基金的对外投资、投后管理与投资退出等相关事宜。
事务合伙人有权或应予执行的事项给予相应配合。
投资方案的变更、投资权益变现及退出方案等其他管理人认为需投资决策委员会
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其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委
派,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所议事项须经五分之三以上有表决权委员同意
后通过。公司对基金拟投资标的无一票否决权。
(九)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
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十)分配: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回收收益、经营收益等资产,在扣除
基金费用、承担合伙企业债务或责任所需款项及预留款项后形成可供分配资产,
再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十一)退出机制:除非依据《合伙协议》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权益从而
退出合伙企业或根据《合伙协议》其他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出,有限合
伙人不得退伙。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本次投资,主要是借助市场化的机制、结合专业投
资机构优势,扩大公司在新能源及未来能源、人工智能与新能源产业的交叉领域、
新能源产业的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等领域的布局,以及通过市场化的专业投资管
理团队拓展投资渠道,挖掘业务合作和发展机会,并获取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
司发展及股东利益。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活动,有助于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
五、项目存在的风险提示
(一)基金尚需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
确定性。
(二)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存在因决策或行业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项目不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没有参与投资基金,未在基金中任职。公司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同业竞争。
(二)公司在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运作情况,督促防范投资风险,维护投资资金安
全,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
续关注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上海时代宸远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