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利 得: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3 22: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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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6-05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
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6,36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过户价格为 3.16 元/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407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安排
   根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三期解
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锁定期将于 2026 年 10 月 14 日届满,第一期解锁比例为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需同时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解锁期    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
   第一个解锁期        2025            净利润≥50,000 万元
   注: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净利润为 51,435.74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 52,689.61 万元,已达
成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并结合经营目标、业务拓展等完成
情况对持有人个人进行绩效考核,依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
的股票权益份额。个人绩效评价结果分为 I 类、II 类、III 类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
绩效考核评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锁比例确定持有人的实际解锁标的股票权益份额:
  绩效考核结果         I类           II 类          III 类
  个人解锁比例         100%       80%          0
   每个考核年度,在公司业绩达到解锁目标的情况下,持有人当期可解锁的标的股票
权益份额=个人当期计划解锁的份额×当期公司层面解锁比例×个人层面解锁比例。
   经审核,本员工持股计划 244 名持有人的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I 类,个
人解锁比例为 100%;1 名持有人 2025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III 类,个人解锁比例
为 0%。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的员工总数为 253 人,对应股票数量合计
(其所持有的份额已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处置),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共计 245 名持有人对应股票数量合计为 1,590 万股,第一期计划解锁数量
为 636 万股;其中 1 名不达标持有人对应第一期计划解锁数量 2 万股不予解锁,故本期
实际可解锁数量为 634 万股。
   综上,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且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结合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
业绩考核情况,最终符合解锁条件的共 244 人,对应可解锁股票数量为 634 万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 0.55%。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
届满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机出售已解锁的标的股票,
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
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解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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