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6-068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6〕1949 号),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
立 旺 ” 或 “ 公 司 ”)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金已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1425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公司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
存放、管理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多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授权公司经理
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多方监
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福立旺精密智造(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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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
设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宁波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
金属零部件产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昆山支行
具身智能机器
福立旺精密机 中信银行昆山支
电(中国)股份 行
部件研发
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
限 公 司 昆 山 千 灯 51899700002566 补充流动资金
支行
上海农商银行昆
山支行
高端制造关键
江苏银行昆山千
灯支行
业化
江苏昆山农村商 高端制造关键
福立旺精密智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2010020564842 金属零部件产
造(苏州)有限 公司石浦支行 业化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 具身智能机器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关键金属零
昆山支行 部件研发
中国银行昆山千
灯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和中信
证券(以下简称“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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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甲方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
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
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
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到期募集资金
按期回收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甲方实
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
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
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丙方承诺按照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
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
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
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
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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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抄送给丙方。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
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
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方获取对账单。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
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
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
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
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全资子公司
福立旺精密智造(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甲方一”与“甲方二”
合称为“甲方”)募集资金监管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和中信证券(以下简称
“丙方”)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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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各方经协商,达成如
下协议:
用于甲方高端制造关键金属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具身智能机器人关键金属零部件
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
用作其他用途。
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合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
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
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
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到期募集资金
按期回收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甲方实
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
方应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
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提供前述信息。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督导。
丙方承诺按照上交所科创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配合
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
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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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并抄送给丙方。
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相符,并对募集资金用
途是否与约定一致进行形式审核。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二及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
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
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方获取对账单。
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
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
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
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
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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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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