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3 证券简称:洛阳钼业 公告编号:2026-047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认购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认购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施莫克商贸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西藏施莫克”)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基金份额,分别为:
以自有资金出资 50,000 万元认购南京源峰磐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京源峰基金”)的基金份额;以自有资
金出资 40,000 万元认购杭州和谐成长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和谐成长四期基金”
)的基金份额。
?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上述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已就上述交易
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
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源峰基金已经取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备案编码 SGB620;和谐成长四期基金尚
未取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和谐成长四期基金管
理人会按照适用法律和规范的规定及时在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
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
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拓展投资渠道,提升投资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施
莫克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基金份额,分别为:以自有资金出资
万元认购和谐成长四期基金的基金份额。
(1)南京源峰基金概括如下: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
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私募基金名称 南京源峰磐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50,000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子公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司在基金中的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
其他: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前沿科技、创新药、
范围
消费服务等核心行业
(2)和谐成长四期基金概括如下:
□与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基金
认购私募基金发起设立的基金份额
投资类型
□与私募基金签订业务咨询、财务顾问或市值管
理服务等合作协议
杭州和谐成长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私募基金名称
合伙)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40,000
投资金额
? 尚未确定
现金
□募集资金
出资方式 自有或自筹资金
□其他:_____
□其他:______
上市公司子公 有限合伙人/出资人
司在基金中的 □普通合伙人(非基金管理人)
身份 □其他:_____
□上市公司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
私募基金投资 其他:AI、创新型产品及应用、先进制造、新兴
范围 与未来产业、医疗健康等科技创新与产业升级相
关领域
(二)公司已就上述交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
(三)上述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南京源峰基金基本情况
(一)南京源峰基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6MA01A6XWOR
备案编码 P1067897
备案时间 2018-04-02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田宇
成立日期 2018-01-31
注册资本/出资额 10,000 万元
实缴资本 5,000 万元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
注册地址
厦 15 层 01 号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 号金宝大
主要办公地址
厦 15 层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田宇、聂磊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投资管理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关联关系 无
南京源峰瑞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法人/组织全称
(有限合伙)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KHYKGU6W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天津镕卓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6-07-06
注册资本/出资额 2,600 万元
实缴资本 2,000 万元
南京市建邺区永初路 8 号 T4 栋 11
注册地址
层 1101-61 室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田宇、聂磊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从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
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关联关系 无
南京源峰瑞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南京源峰基金
普通合伙人,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南京源峰基金管理人,
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
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南京源峰基金普通合伙人及管理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
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
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源峰基金仍处于募集期,已确定的其他
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如后
续新增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南京源峰基金的基本情况
南京源峰磐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基金名称
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5MAKMR1GH4X
基金管理人名称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不低于 200,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募集金
基金规模(万元)
额为准)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6-08-26
主要投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前沿科技、
投资范围
创新药、消费服务等核心行业
南京市建邺区永初路 8 号 T4 栋 11 层 1101-
主要经营场所
备案编码 SGB620
备案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源峰基金仍处于募集期,各合伙人及其
他合格投资者最终认缴出资金额和认缴出资比例以完成全部募集及
实际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1)普通合伙人南京源峰瑞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负责本基金的运作与管理,包括就本基金的投资和退出等事宜作出相
关决策。
(2)基金管理人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普通合伙人的
授权,负责投资项目的发掘、尽职调查、分析、构建、融资、收购、
谈判、监控和处置,并就此向普通合伙人提供咨询和建议。
(3)普通合伙人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管理人投资管理
团队提交的项目(及其退出)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1)投资领域
合伙企业将主要投向人工智能、高端装备、前沿科技、创新药、
消费服务等核心行业,基于趋势判断和长期行业洞见,聚焦商业模式
优秀、有宽阔护城河和成长确定性的赛道和企业。
(2)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合伙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上市后直接或者间接出售部分或全部被
投资企业或其关联上市公司股票而退出;
合伙企业直接或者间接出售部分或全部被投资企业的股权/股份
而退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该基金份额或认购该基金份额,亦没有在该基金
任职的情况。
三、和谐成长四期基金基本情况
(一)和谐成长四期基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法人/组织全称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84387778L
登记编号 P1000758
登记时间 2014 年 4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牛奎光
成立日期 2009 年 1 月 7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65,750 万元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51 号慎昌大厦五
注册地址
层 5835 室
主要股东 西藏和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域
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关联关系 无
法人/组织全称 杭州钧诺策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协议主体性质
?其他组织或机构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4MAKM64PU1E
法定代表人 牛奎光
成立日期 2026 年 9 月 2 日
注册资本/出资额 1,100 万元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五路与富
注册地址
达街交叉口雅颂美筑 12#楼 837 室
主要股东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主要投资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
域 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是否有关联关系 无
和谐成长四期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
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
行人记录。
和谐成长四期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与上市公司均不存
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与上市公司不存在相
关利益安排、未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上市公司利益的安排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谐成长四期基金仍处于募集期,已确定的
其他有限合伙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如后续新增有限合伙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和谐成长四期基金的基本情况
杭州和谐成长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基金名称
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14MAKPWU192P
基金管理人名称 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预计不低于 500,000 万元(最终以实际募集金
基金规模(万元)
额为准)
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26 年 10 月 8 日
重点布局供应链自主可控与国产替代的迫切
需求带来的全产业链投资机遇以及全球技术
应用渗透加速赛道,对 AI、创新型产品及应用、
投资范围
先进制造、新兴与未来产业、医疗健康等科技
创新与产业升级相关领域的被投资企业进行
股权或准股权投资
备案编码 尚未备案
备案时间 尚未备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和谐成长四期基金仍处于募集期,其他合伙
人的最终认缴出资金额和认缴出资比例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1)管理模式:和谐成长四期基金采取受托管理的管理方式,
由和谐爱奇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向和谐成长四期
基金提供投资管理、行政管理、日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决策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等
作出决策。
(1)投资领域
和谐成长四期基金主要关注具有竞争壁垒及跨越周期增长潜力
的成长期领军企业,重点布局供应链自主可控与国产替代的迫切需求
带来的全产业链投资机遇以及全球技术应用渗透加速赛道,对 AI、创
新型产品及应用、先进制造、新兴与未来产业、医疗健康等科技创新
与产业升级相关领域的被投资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以及执行
事务合伙人认为符合和谐成长四期基金利益的其他投资机会。
(2)退出方式
合伙企业投资退出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壳上市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其他股东、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没有持有该基金份额或认购该基金份额,亦没有在该基金
任职的情况。
四、 南京源峰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京源峰磐茂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
议》由南京源峰瑞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普通合伙人
与西藏施莫克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
西藏施莫克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50,000 万元人民币。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
合伙企业经营期限自首次交割日起,至最后交割日后的第八个周
年日止,其中,投资期为最后交割日起四年届满之日,普通合伙人可
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延长一年,投资期届满后的期限为退出
期。此后,经咨询委员会同意,可以继续延长。
合伙企业的管理费、执行事务报酬按以下方式收取:在投资期内,
管理费及执行事务报酬合计为认缴出资额的 2%,在投资期结束后至
存续期届满,管理费及执行事务报酬合计为尚未退出的投资项目的投
资成本的 2%。
合伙企业应当采取按基金整体核算的方式进行分配,以符合合伙
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对于合伙企业任一项目投资收入的依法可分配
资金在做出合理预留后,按照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因某项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投资的合伙人之间
根据其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由所有合伙人按
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
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中
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北京仲裁
解决,仲裁庭由 3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
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
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合伙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五、和谐成长四期基金协议的主要内容
《杭州和谐成长四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由杭州钧诺策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与西藏施莫克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署。
西藏施莫克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40,000 万元人民币。
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普通合伙人另行同意,所有合伙人之出
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九(9)年,自首次交割日起算(
“存续期
限”
)。尽管有前述规定,为实现合伙企业投资项目的有序退出,执行
事务合伙人可自主决定延长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一(1)年;此后,
经执行事务合伙人提议并经咨询委员会审议通过,可以决定延长合伙
企业的存续期限一(1)年;之后继续延长存续期限需由执行事务合
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
按以下标准计算并承担管理费:
(1)投资期内,年度管理费为公
司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二(2%);
(2)此后,年度管理费为公司所分
摊的尚未退出的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成本的百分之二(2%)
。
合伙企业应当采取按基金整体核算的方式进行分配,以符合合伙
协议相关约定为前提,对于合伙企业任一项目投资收入的依法可分配
资金在做出合理预留后,按照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亏损在参与该项目投资的所有合伙
人之间根据投资成本分摊比例分担,合伙企业的其他亏损和债务由所
有合伙人根据认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担。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
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届时有
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法律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
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合伙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自合伙企业期
限届满清算结束后终止。
六、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投资系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投
资价值,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上述投资金额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投资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源峰基金已经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备案,备案编码 SGB620;和谐成长四期基金尚未取得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证明。和谐成长四期基金管理人会按照适用法
律和规范的规定及时在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备案手续,具体实施情况
和进度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宏观经济、
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运营管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投
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