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6 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公告编号:2026-040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 年 10 月 13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中国一重总部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张文平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累积投票议案
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见“(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映川、张佳倩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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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