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神雾节能
股票代码: 00082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 1 号楼-4 至 22 层 101 内 17-26
层,A705-707,A301-320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2 号院 1 号楼-4 至 22 层 101 内 17-26
层,A705-707,A301-320
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1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节
能”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神雾节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信息披露报告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神雾节能、公司 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长城资产 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
划转至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是四舍五
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5489M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4,68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向党
成立日期 1999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 至22层101内17-26
层,A705-707,A301-320
经营范围 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
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
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
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
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
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
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
活动。)
营业期限 1999年11月2日至无固定期限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4 至22层101内17-26
层,A705-707,A301-320
联系电话 010-680999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认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元)
合 计 4,680,000.00 100.00%
三、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职务
或地区的居留权
向党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董事长
魏世平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副董事长
胡永康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董事
李从威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董事
董耀琨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董事
张建东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董事
朱青 男 中国 北京市 否 董事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景峰医药(000908.SZ)、赤天化
(600227.SH)超过 5%的股份,除前述情况外,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直接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划转被动增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暂无,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
计数量: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姓 成交均价 权益变动数量
权益变动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元)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名
长城资产 2026 年 10 月 司法划转 \ 33,000,000 5.10%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长城资产 0 0% 33,000,000 5.10%
合计 0 0% 33,000,000 5.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涉及的33,000,0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
股份,股份性质为限售股。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上述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
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
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党
签署日期:2026 年 10 月 12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四、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神雾节能公司住所。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 市 公 司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望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称 所在地 城新区璜溪大道 19 号
股票简称 神雾节能 股票代码 000820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信息披露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 2 号院 1 号楼-4 至 22 层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注
有限公司 101 内 17-26 层,
务人名称 册地
A705-707,A301-320
增加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行动人
?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 义务人是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否为上市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公司实际
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 益 变动 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无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无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无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首发后限售股
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 的 股 变动数量:3300 万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5.10%
时 间 : 2026 年 10 月 8 日
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
方式: 法院裁定抵债
的股份变动
的时间及方
式
是 否 已 充
分 披 露 资 是 ? 否 □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 未 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
增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在此
前 6 个 月是
是 □ 否 ?
否 在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 公
司股票
(此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向党
日期:2026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