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之更正公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
意见书》,现就以下事项作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
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6〕【】号),同意发行人股票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证券代码为“301660”。
更正后: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
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6〕1368 号),同意发行人股票在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粤芯半导体”,证券代码为“301660”。
除上述更正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