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芯半导体: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之更正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3 00:17: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之更正公告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
所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
意见书》,现就以下事项作出如下更正:
  更正前: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
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6〕【】号),同意发行人股票
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证券代码为“301660”。
  更正后: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
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深证上〔2026〕1368 号),同意发行人股票在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粤芯半导体”,证券代码为“301660”。
  除上述更正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的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N粤芯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