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行科技: 购买资产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3 00: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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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493      证券简称:并行科技    公告编号:2026-172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长沙超算云科技有限公司拟向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 CPU
算力服务器,采购合同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448.40 万元;公司拟向紫光华山
科技有限公司、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采购存储设备,采购合同金
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24.80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购置算力设备形成自有算力资源池是向用户提供服务的经营采购行为,
是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必要组成部分,属于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行为。根
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公司根据经营所需购置相关算力设备资产的交
易活动为日常经营活动中购买资产的交易活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 45,971.58 万元。鉴于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
公司分别向安擎(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忆恒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采购 CPU 算力服务器、存储等设备(资产采购明细见下表),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购买资产累计金额人民币 8,079.04 万
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但尚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根据《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上
述资产采购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购买 CPU 算力服务器、存储设备的议案》,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公司购买资产累计金额人民币 8,079.04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 7.1.2 条规定,公司对最近一次审议购买资产相关议案董事会(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后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前的资产采购事项披露如
下:
                                          单位:元
序号         合同相对方         标的物类别         合同金额
                合计                    41,058,430.00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名称: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路 6 号 2 幢 2 层 201-H2-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 年 6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陈振宽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回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货物运输代
 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研发;专业设计
 服务;通信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工业设计服务;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修理;电器辅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租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
 行维护服务;设备监理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
 取得许可的培训);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技术服务;
 市场营销策划;软件开发;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建筑材料销
 售;采购代理服务;网络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出租;棕制品销售;金属制品
 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通讯设备销售;数据处理服务;通讯设备修理;五金
 产品研发;金属制品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缝制机械销售;建筑砌块销售;
 金属工具销售;灯具销售;林业产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航空商
 务服务;洗车设备制造;旧货销售;平面设计;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
 理;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日用
 家电零售;特种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日用产品修理。(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
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27,230 万美元
实缴资本:27,230 万美元
财务状况:
总资产:14,915,809,314.63 元
净资产:1,482,061,893.16 元
营业收入:36,856,590,482.96 元
净利润:772,636,454.24 元
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 8 号院 1 号楼 6 层 1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5 年 7 月 29 日
法定代表人:王竑弢
实际控制人: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研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相关配套系列产品及零部
件在内的电子产品、互联网技术;生产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相关配
套系列产品及零部件在内的电子产品(仅限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批发、
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其他相关配套产品;销售
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工程设计、施
工、布线、设备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国内外客户及关联公司提供公司
基础设施、职能部门(如 IT 机房、呼叫、客户服务、打印文传、财务或商
务流程动作中心)外包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及其外围设备、
电子产品的租赁;技术咨询、设备维修与维护服务、技术支持、技术推广、
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软件系统集成测试、运维、质量监
理服务;数据分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市场主体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8,520 万元
实缴资本:58,520 万元
财务状况:
总资产:10,320,220,597.98 元
净资产:1,703,773,373.82 元
营业收入:17,722,758,146.65 元
净利润:176,214,060.63 元
以上财务状况经审计。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2 号 2-1 号 C 栋 1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2 年 2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彭震
实际控制人: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网络文化经
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
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
 备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设备制造;软件开
 发;软件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5,250 万元
 实缴资本:5,250 万元
 财务状况:
  因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未向公司提供 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
据,公司无法披露相关财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披露
  出让方将在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后,按约定时间交付,用于进一步扩充公司
自有算力资源池。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上述交易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定价情况
  上述资产采购交易的定价系参考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合同相对方: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CPU 算力服务器
  (3)合同价格:1,448.40 万元
  (4)付款期限及交付时间:
  预付款:买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 7 日内支付人民币 426 万元预付款,且当日
向卖方提供有效付款凭证,卖方在确认收到全部货款后开始生产:
  尾款:卖方应在每生产一批次产品后,按照该批次产品对应的价格向买方发
出付款通知,买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 7 日内按照付款通知中记载的金额向卖方支
付相应款项并向卖方提供有效付款凭据,卖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开始发货。
  (5)订单取消及预付款处理:买方有权在卖方实际投入生产前,书面通知
卖方取消部分或全部订单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订单取消后,买方已支付的预付
款应优先用于抵扣仍然有效的订单项下应支付的预付款。仅当买方已支付的预付
款金额超过剩余有效订单对应的预付款金额时,卖方才应向买方返还超出部分;
返还后,买方已支付的预付款金额应与剩余有效订单对应的预付款金额保持一
致。
  (1)合同相对方:紫光华山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存储设备
  (3)合同价格:754.80 万元
  (4)付款期限:货到 30 天内全额付款
  (5)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 周内到货
  (6)违约责任:买方每逾期一天付款,应当向卖方支付到期应付货款千分
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三十日,卖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买方赔偿由此造成的
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物料费、仓储费、运输费。
  (1)合同相对方: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存储设备
  (3)合同价格:1,770.00 万元
  (4)付款期限: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乙方款到发货。
  (5)交付时间:2026 年 12 月 10 日
  (6)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5%的违约
金。
  甲方违反 4.7 条约定的,甲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继续追偿。同时,在甲方赔偿乙方全部
经济损失并整改完毕前,乙方不再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和质保。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乙方在本合同下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总额最高不
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5%。
(二)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算力服务及算力运营服务提供商,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
客户提供高性能计算服务。根据算力资源来源分类,可分为公司向外部算力资
源提供商采购的外购算力和共建模式下形成的自有算力,二者共同组成公司算
力资源池。通过近年来的战略部署及经营,公司持续购置相关算力设备
(CPU/GPU 服务器、存储设备及网络设施等),并形成以自有算力为主的经营
模式。公司根据用户算力需求和消耗量,动态调整外购算力和自有算力的上线
资源数量。随着 AI 算力需求和面向(智能)汽车、重工机械、航空航天、气
象海洋、生命科学等行业的行业云、通用云用户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为进一步
扩充公司自有算力资源池,服务当前在手订单用户,公司进行上述资产采购交
易。
  上述购买资产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需求及战略发展方向,
预计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市场拓展及品牌效应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合同不构
成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和战略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策,可能存在一定
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管理运营
的监督与控制,明确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积极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
议》;
  (二)公司或其子公司拟与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紫光华山科技
有限公司、浪潮(北京)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采购合同。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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