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6 证券简称:汉嘉数智 公告编号:2026-068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二级控股子公司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纳故”)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分行”)及金网络
(北京)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链捷贷”业务合作协议》(编号:苏
BLER-SZ-2026-048),向苏州纳故提供无追索权保理融资业务服务,无追索权
保理总额度金额 3,5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自 2026 年 8 月 30 日至 2027 年 8 月
州吴江伏泰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伏泰纳故”)、苏州小守环
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小守环境”)以其对苏州纳故的应收账款分别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农
业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保理 e 融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编
号:321002026002430095、321002026002430700),分别融资金额 390 万元和
下简称“苏州小守环境”)以其对苏州纳故的应收账款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苏州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保理 e 融无追索权保理合同》(编号:
至 2027 年 04 月 12 日止。
根据上述《保理 e 融无追索权保理合同》,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伏泰科技”)、沈刚和何尉君夫妇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相应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
主债权为自 2024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7 年 10 月 16 日止。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2026 年 1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27 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
预计的议案》,2026 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提
供担保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57,600 万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14,000 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额度为 43,600 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0,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
率 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7,500 万元。在前述预计担保额度范
围内,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2026 年 1 月 9 日、2026 年 4 月 28
日和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95)、《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01)、《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1)、 (公告编号:2026-02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于增加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外担保事项在上述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履行其他决策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1P39H19C
住所:苏州高新区培源路 1 号软件大厦 5 号楼-8-802
注册资本:1214.2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沈刚
主营业务:环保类设备的研发,销售,安装和维修维护
股权结构: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市伏泰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4,875.19 66,041.47
负债总额 50,032.67 52,289.17
净资产 14,842.52 11,604.61
资产负债率 77.12% 79.18%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972.58 15,926.85
利润总额 3,224.19 1,925.19
净利润 2,874.00 -925.07
经查询,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伏泰科技、沈刚和何尉君分别与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
债权人:农业银行苏州高新支行
保证人:伏泰科技、沈刚和何尉君
被担保人(债务人):苏州纳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
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8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5.88%。子公司(含孙公司)间实际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23,514.3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 28.82%。本公
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
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汉嘉数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