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6-051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编制了
本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募集的人民币普通股资金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的
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2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
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
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500,000 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53.63 元,共计募集资金 831,265,000.00 元,坐扣承销和
保荐费用 51,375,9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79,889,1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
减除已支付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2,500,000.00 元和律师费、审计及验资
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27,432,602.06 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749,956,497.94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600 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额 2026 年 6 月 30 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注]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骆驼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骆驼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北仑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镇海支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宁波海曙支行
合 计 77,988.91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 2,993.26 万元,系公司支付承销费
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
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的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目
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
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
动减速机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
容和原因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序 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 差异 差异说明
投资金额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
动减速机构项目
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
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利息投入
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人新
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利息投入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
款
实施完毕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8,151.9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以上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由其出具
《关于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0004 号)。公司已完成了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资金的全部置换,总额为 18,151.95 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目”产出为科研成果,不会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但
是对本公司经济效益的持续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间接影响。本公司重视研发创
新,致力于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催
化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为公司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业务的可持续
发展能力。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
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
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 20%(含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和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
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受报告期内新能源汽
车齿轮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可研测算基准出现阶段性下降,导致
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额度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
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额度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每笔理财产品到期后均及时收回资
金。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投
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575.8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6 年 1 月 5 日-6
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4,995.65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364.15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23 年:20,196.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24 年:35,599.73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序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止日项目完工程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诺投资金 募集后承诺投资
号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度)
额 额 金额的差额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
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
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 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
项目 改造项目
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人 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
项目 改造项目
夏厦精密研发中心项
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行贷款 银行贷款
附件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投资项目 截止日 是否达到
承诺效益
累计产能利用率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序号 项目名称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1-6 月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
动减速机构项目
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
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年产 7.2 万套工业机器人新
结构减速器技术改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
[注 1]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效益测算项目投产后第一年的净利润
[注 2] 年产 30 万套新能源汽车驱动减速机构项目和年产 40 万套新能源汽车三合一变速器技术改造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
受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齿轮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平均销售单价较可研测算基准出现阶段性下降,导致项目暂未达到预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