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104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持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朱承亮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8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 8 名,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4,448,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69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448,70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一) 关于 2,043,34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续聘
信永
中和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为公
司
年度
审计
机构
的议
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杨杰群、李妍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
议》;
(二)《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