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10-13 0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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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6-051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
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对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
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通过电话及邮件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方式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
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
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
《工作指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
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对象的情形。
关键技术及业务骨干。不包括公司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和《工作指引》等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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