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
“保荐机构”、
“保荐人”)
作为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脉”、“公司”)的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苏州天脉增加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安排,公司
拟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增加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
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的额度的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现金管理总额度。
(三)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
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货币市场基金、债券
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
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四)授权及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
度及期限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
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收益分配
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
需的流动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二)风险控制措施
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建立良好的风险控制措施。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
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的,公司将合理安排使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
营的正常开展。同时,通过适时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
为: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
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核意见
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
增加的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不超过 4 亿元(含本数)额度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
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
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
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天脉导热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庆虎 张晓伟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