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50 证券简称:迅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69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
号》”)和《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
象条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中包括公司实施 2026 年股权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10 月 8 日为本
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权益的授予日,向 3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65 万股
限制性股票,向 26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75 万份股票期权。
常州迅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