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6-059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中泰证券作为公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负
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及相关募集资金使
用督导工作。原指定戴菲女士与万年帅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
持续督导职责。法定持续督导期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至
持续督导期届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
使用完毕,中泰证券的持续督导义务应延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为更好地开展后续的持续督导工作,中泰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段红超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戴菲女士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中泰证券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严
格、切实履行保荐责任,并根据监管要求出具相关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戴菲女士在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段红超先生简历
现任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证券承销保荐分公司北京投行总部总监、保
荐代表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职业资格。曾负责或参与鲁西化工非公开
发行、鲁西化工发行股份吸收合并鲁西集团、钧达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新玻电力
北交所上市、万通液压北交所上市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