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26-036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4,732.50 万元(最终金额以结转当日项目专户资金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公司将授权
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
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5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向符合
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8,322,487.00 股(每股面值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3,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16,499,995.21 元,
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7 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上海浦
东发展银行苏州分行 89010154740022632 账户 380,000,000.00 元和中国光大银行
木渎支行 37110188000103824 账户 136,499,995.21 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
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838,322.49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6)0016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人、
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
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
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拟投 调整后 截至2026年9月30
序号 项目名称
资总额 投资总额 日累计投入金额
合计 53,000 53,000 48,619.19
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51,566.17 万元,其中“归还银行贷款”项目拟投资总额 15,000.00 万
元,2016 年 9 月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13,566.16 万元,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补足,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6年9月30日,募投项目“直流试验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已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其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 利息收入扣除银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 集资金金额 行手续费后净额
(E=A-B+C)
总额(A) (B) (C)
直流试验系统
技术改造项目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障项目质量的前提下,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成本与费用,强化相关的
控制、监督和管理工作,形成了募集资金的节余。此外,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期间
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保金、保证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
资金长期闲置,公司拟先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
公司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
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同时,公司将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需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营运成本。董事会同意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募集
资金专户销户手续。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法规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