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21 证券简称:银禧科技 公告编号:2026-72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为保证东莞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康诺德”或“标的公
司”或“目标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银禧科技”、“公司”) 拟以自有资金收购赖明、赵其冰、雷玉才(以下统
称“康诺德管理层股东”)少数股东所持有的东莞康诺德 20.20%的股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东莞康诺德 20.2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银禧工程
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禧工塑”)持有东莞康诺德 79.80%股权,
即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的方式持有标的公司 100%股权。
公司于 2026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在公司董事
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赖明,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60302************,住所:广州市南
沙区,任职情况:标的公司的董事,经理;
(2)赵其冰,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10723************,住所:四川省
盐亭县,任职情况:标的公司核心员工;
(3)雷玉才,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71427************,住所:广州市
天河区,任职情况:标的公司核心员工。
截至本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手方均非失信被执行人,其与银禧科技及银禧
科技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
已经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权。
项目 内容
公司名称 东莞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303910597N
法定代表人 谭文钊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同比例实缴出资 1,95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成立日期 2014-04-24
住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科海路松山湖段 6 号 1 栋 309 室
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上述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
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注册资本情况 注册资本情况
股东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 占注册资本比例 认缴出资额(万 占注册资本比例
元) (%) 元) (%)
银禧工塑 2,394 79.80 2,394 79.80
赖明 246 8.20 - -
赵其冰 210 7.00 - -
雷玉才 150 5.00 - -
银禧科技 - - 606 20.20
合计 3,000 100 3,000 100
东莞康诺德投资 1500 万到珠海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康
诺德”),珠海康诺德为东莞康诺德全资子公司,两家公司 2025 年底的单体报
表均经过审计,合并报表数据未经过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东莞康诺德 珠海康诺德 合并
资产总额 42,897,309.43 82,782,387.44 87,054,839.22
负债总额 2,048,716.69 52,421,251.04 30,845,110.08
净资产 40,848,592.74 30,361,136.40 56,209,729.14
营业收入 15,721,522.22 114,197,052.77 114,620,661.31
利润总额 -3,023,296.93 15,191,780.37 12,168,483.44
净利润 -2,040,503.53 13,706,840.75 11,666,337.22
资产负债率 4.78% 63.32% 35.43%
以下为 2026 年 7 月 31 日两家公司的合并数据,单体与合并报表数据均未
经过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财务指标
东莞康诺德 珠海康诺德 合并
资产总额 41,221,539.17 76,032,154.35 76,932,915.24
负债总额 597,695.77 38,863,813.16 14,140,730.65
净资产 40,623,843.40 37,168,341.19 62,792,184.59
营业收入 1,377,460.18 73,098,112.83 73,155,830.23
利润总额 -212,416.71 8,749,036.08 8,536,619.37
净利润 -224,749.34 6,807,204.79 6,582,455.45
资产负债率 1.45% 51.11% 18.38%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一)标的公司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以 2026 年 7 月
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东莞市
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7 月 31 日,被评估单位合并口径的总
资产账面值 7,693.29 万元,总负债账面值 1,414.07 万元,净资产账面值
为 14,70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肆仟柒佰万元),较合并口径净资产增值
(二)标的公司定价依据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2026 年 7 月 31 日),同行业上市公司并购案例的
估值情况如下:
交易 交易比 评估基准 评估增
收购方 标的公司 标的行业 对价 PE
进度 例 日 值率
基础化工-
杭州传化
传 化 智 联 化学制品- 3,510.9
精细化工 完成 7.57% 2026/3/31 56.78% 13.70
有限公司
制品
基础化工-
上海星可
天 宇 股 份 化学制品- 33,370.6
高纯溶剂 完成 87.82% 2026/1/31 75.94% 15.00
有限公司
制品
浙江华峰 股 东
基础化工-
华 峰 化 学 热塑性聚 会 审
聚氨酯
公司 过
平均值 13.77
中位数 13.705
注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和市净率数据来源于同花顺 iFinD;
注 2:标的公司市盈率=本次交易评估结果/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评估价值对应标的公司 2025 年市盈率为 12.60 倍,按照扣非后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标的公司市盈率为 12.40 倍,略低于同行业
可比交易案例的平均值与中位数值,评估价值经验证合理, 本次交易价格略低
于评估价格,交易价格合理。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标的公司 100%股权在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 14,700.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结合标的公司的技术、
产能、客户、盈利及成长潜力,参考行业估值水平,最终确定赖明所持有的
本次交易以评估报告的结果为股权转让价格的定价参考依据,结合标的公
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参考行业估值水平,并经进一步协商确认,系交易各
方真实的意愿表达,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价格定价参考依据具
有公允性、合理性。
五、《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标公司东莞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依法
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实缴出资额
为人民币 1,950 万元。
目标公司现股权结构为:银禧工程(塑料)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
禧工塑”)持有 79.80%股权,甲方(赖明)持有 8.20%股权,乙方(赵其冰)
持有 7.00%股权,丙方(雷玉才)持有 5.00%股权。
转让标的:
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分别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8.20%、7.00%、5.00%的
股权及其对应的全部股东权益转让给丁方(银禧科技)。
丁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上述全部股权。
转让价格:
本次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的东莞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
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26)第 B00207 号)所确定的标的公司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 2026 年 7 月 31 日 )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评 估 价 值 人 民 币
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9,100,120 元(大写: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
万零壹佰贰拾元)。
甲方、乙方、丙方各自应收取的转让价款分别为:
转让方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价款(元)
转让方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价款(元)
甲方 8.20% 11,812,920.00
乙方 7.00% 10,084,200.00
丙方 5.00% 7,203,000.00
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股权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丁方分别向甲方、乙方、丙方支付股
权转让价款的 80%。
第二期股权款: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丁方扣除各方本次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后,分别向甲方、乙方、丙
方支付其各自转让价款的剩余部分。
股权交割与工商变更登记:
丁方向各方支付第一期股权款后十个工作日内,各方应相互配合完成交割:
(1)目标公司完成股东名册变更;
(2)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办理目标公司章程修订及备案。
办理变更登记所需的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甲方、乙方、丙方应配合提供办理交割所需的全部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文
件真实、合法、有效。
自交割完成之日起,丁方即成为目标公司的股东,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并
承担股东义务。甲方、乙方、丙方不再享有目标公司的任何股东权利,亦不再
承担股东义务。
本协议所称“交割日”,指目标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并
取得变更后营业执照之日。
协议的成立与生效:
六、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康诺德主要产品之一为改性塑料阻燃剂,在阻燃产品中成本占比高。
本次收购东莞康诺德少数股东权益有利于进一步统筹集团内部供应链资源,强
化上下游业务协同,形成更强的行业竞争力。本次交易以评估价值作为交易参
考,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东莞康诺德为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其财务报
表已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本次
收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七、备查文件
所涉及的东莞市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